|本期目录/Table of Contents|

[1]葛建义.案例评析:大学生运动伤害事故中高校的安全保障义务[J].常州工学院学报,2016,(社科04):81-84.[doi:10.3969/j.issn.1673-0887.2016.04.018]
点击复制

案例评析:大学生运动伤害事故中高校的安全保障义务
分享到:

常州工学院学报[ISSN:/CN:]

卷:
期数:
2016年社科04期
页码:
81-84
栏目:
法律社会
出版日期:
2016-10-28

文章信息/Info

Title:
-
作者:
葛建义
Author(s):
-
关键词:
安全保障义务大学生运动伤害合理人自愿承担风险
Keywords:
-
分类号:
D923.7
DOI:
10.3969/j.issn.1673-0887.2016.04.018
文献标志码:
A
摘要:
高校应对预防大学生运动伤害事故的发生承担一定的安全保障义务,高校学生会在组织学生活动中的过错行为,依法应由所属高校承担责任。高校安全保障义务的内涵,可以借鉴“合理人”标准,结合保障安全的各类具体行为规范予以确定。学生自愿参加风险性体育活动,应被认为自愿承担活动固有的致人损害风险,高校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责任。
Abstract:
-

参考文献/References:

-

备注/Memo

备注/Memo:
-
更新日期/Last Update: 2016-11-0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