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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1]尹涵.社会救助中国家义务的履行[J].常州工学院学报,2017,(社科06):94-99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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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会救助中国家义务的履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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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州工学院学报[ISSN:/CN:]

卷:
期数:
2017年社科06期
页码:
94-99
栏目:
法律社会
出版日期:
2017-12-26

文章信息/Info

Title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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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
尹涵
中国人民公安大学
Author(s)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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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键词:
社会救助生存权国家义务法律救济
Keywords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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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类号:
D922.7
DOI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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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献标志码:
A
摘要:
社会救助权是社会保障权体系中的基础部分,并作为生存权的核心内容,是宪法规定的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。国家社会救助义务是国家和其他社会主体对于遭受自然灾害、失去劳动能力或者其他低收入公民,在其无法以自力维持生存时而给予物质帮助或非物质上的帮助,以满足其基本生活需求,保障其维持生存之最低生活水平的义务。保障公民生存权、实现公民社会救助权利是国家的当然义务,推动社会救助的进步,实现公民生存权也最终有赖于国家救助义务的有效履行。国家救助义务履行的程度是公民权利保护实现程度的关键,有效履行国家救助义务首要的是需将国家义
Abstract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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参考文献/References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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备注/Memo

备注/Memo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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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日期/Last Update: 2017-12-26